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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电监会颁布新规 完善电力市场退出机制

2012-09-07

中国国家电监会6日透露,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,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中国电力系统安全、稳定运行,电监会最新发布《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发电类、输电类、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撤回、撤销、吊销等作了明确规定。

据介绍,2012年初,电监会已将“建立持证企业退出机制,完善退出规则和程序”列入2012年工作要点,并在印发《2012年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方案》时再次强调要完善持证企业退出的有关规则和程序,对不符合许可证持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实行市场退出。

电监会此次颁布的《办法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电力监管条例》、《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》等法规制定,针对持证企业不能持续保持法定的许可条件、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、主动申请停业歇业,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被撤销撤回、许可证被吊销等各种情形,明确了企业退出电力市场、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的程序和具体要求。

专家认为,此《办法》的出台,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电力市场准入、退出制度,使持证企业市场退出行为将“有规可依”。

来自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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